2018年1月15日上午,山东省环保厅处长刘越、山东省环保厅队长张颖睿、东明县环保局局长郭卫兵及监察大队队长李志坚一行人,对中信国安化工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
此次督查工作,由中信国安化工副总经理白越强同志全程陪同。首先,督查组对异味治理项目现场进行检查;其次,在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记录及其相关文件进行了查阅。于此同时,山东省环保厅队长张颖睿指出我公司排污许可证填报及发放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以便日后排污许可证申报系统完善工作的高效开展。
山东省政府督查组对我公司此次应急响应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我公司也将继续发扬“安全第一,环保先行”的精神,为我们共同的“碧水蓝天”贡献一份力量!